产品检验验收中心(自编号A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经审核,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,颁发此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经审核,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,特颁发此证。
存一套发建设单位一套,部分盖章,详见图纸标注 一、附图:规划报建图1份。 二、附件:1. 建筑工程指标明细表1份; 2.《建设工程审核书》1份; 3. 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年,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;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,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。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,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,本证自行失效。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,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。 注销穗规划资源建证〔2023〕4204号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穗规划资源业务函〔2024〕6740号《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函》及其附图附件。
一、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,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。
五、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,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遵守事项一、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,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。
产品检验验收中心(自编号A)1幢,地上20层:18486.84平方米。